设备预约管理人:黄勇力,雷姗
(一)大型精密仪器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使用办法
为保证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使用办法:
1、设备操作必须由管理人员或培训合格的设备长期用户进行,非相关人员不得操作仪器。
2、用户网上预约前必须和设备管理人员商定实验方案,样品处理由用户自己完成,需达到仪器要求。
3、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仪器开关机时间、运行状况、运行参数等信息。
4、严禁非操作人员私自碰触运行中的设备以及软件,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仪器不能正常工作而需要维护或维修,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同时暂停其所在实验组半年的使用资格。只需维护时,责任人应承担维护所需的必要费用;必须维修时,责任人所在课题组需承担仪器维修的费用。
(二)大型精密仪器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预约办法及收费标准
为提高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的使用率和共享率,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预约办法:
1、 用户领取填写“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预约申请表”以提供详细的实验方案和测试参数;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管理人员。
2、 管理人员收到用户提供的“材料微纳米力学综合测试系统预约申请表”后为其协调安排实验,并于实验前1-3天通知用户;用户接到通知后,进入湘潭大学仪器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3、 严禁替他人预约;用户预约后须按时实验,严禁无故不按时实验;用户不得随意取消预约,确实需取消预约的,提前24小时与管理人员电话联系,否则暂停其所在实验组一个月内的仪器使用资格;谢绝未预约者进行实验。
4、 仪器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所有用户实验时间从仪器可以正常使用后顺延。
5、 实验设备预约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预约实验室的前提是实验室预约账户尚有相应的余额,余额不足不接受预约;
6、 院内预约按每机时90元收取,院外及校外实验室开放基金获得者预约按每机时200元收取,校外非基金获得者预约按每机时400元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院内 院外、校外基金获得者 校外非基金获得者
高载压痕、高载划痕
(含光镜观察) 70元/小时 150元/小时 300元/小时
低载压痕、划痕、表面形貌
(含原位成像) 80元/小时 175元/小时 350元/小时
低载摩擦磨损
(含原位成像) 90元/小时 200元/小时 400元/小时
实验结果处理 15元/小时 15元/小时 15元/小时
实验结果输出 5元 5元 5元
说明:
1. 机时不包括校准时间,但包括开关机时间,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2. 在预约的情况下仪器使用优先等级为:获得基金的院内成员 > 获得基金的院外成员 > 院内成员 > 获得基金的校外成员 > 院外成员 > 校外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