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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生实验室安全入学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0:29:25   字体:   浏览:

各学院(系、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提高2023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技能与素质,提升新生实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目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生实验室安全入学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时间:

202310月—12月。

二、教育活动对象:

2023级新生(含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及在我校联合培养的外单位学生)。

三、教育活动形式:

1、新生实验室第一课。本科生课程为2课时,由各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或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授课,授课时间、地点由授课教师与新生自行协商安排,授课截止时间为1210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发放课时费,授课时需组织学生签到并拍照留存备查。研究生由本课题组老师或老生结合研究方向及实验室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2、领取并学习《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领取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各单位到老印刷厂(体训馆南)领取《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以学院为单位领取),并安排专人指导学习或组织新生自学。

3、网上学习及考试。由各单位安全员组卷并组织学生参加网上学习与考试,各学院按专业相关度抽取相关题库组卷,卷面题目不少于80道,练习题目不少于200道,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90分(含)以上学生网上学习与考试操作步骤:进入湘潭大学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点击“业务直通车”,选择“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点击“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后“在线考试”,点击“考前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考试成绩超过90分即为合格,可在线取得“安全准入证书”。

网上考试系统开放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各单位自行设置,最晚不超过121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坚决杜绝入学教育中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顶替考试等行为。新生完成入学教育后,及时下载签订《湘潭大学新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并上交,承诺书一式三份,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学院、个人各留存一份;单位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及承诺书收交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需协助处理好学工老师与实验室安全员工作衔接。请各单位于1210日之前将本单位新生第一课签到表、课表、留存照片及全体新生签订的承诺书上交至综合办楼A205b室。

联系人:黄依斌,073158298786

 

上一条:关于举办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仪器设备改造研制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及效果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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