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湘潭大学)文件
示范中心发〔2018〕1号
关于印发《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岗位职责》的通知
《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岗位职责》经示范中心研究并报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湘潭大学)
2018年9月1日
抄送: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心主任、学院领导
示范中心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印发
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和实验材料购置计划。编制实验中心年度经费的预、决算报表和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三、认真做好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四、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实验任务,制定学期教学实验计划,积极为教学、科研工作创造条件,保证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
五、严格执行学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六、负责申报、经办和验收教学科研设备的增添、更新、余缺调剂、出借、折旧和报损报废等工作。
七、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负责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中心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认真抓好本中心工作人员和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九、定期检查、总结实验中心工作,开展评比活动,充分调动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兄弟单位来中心参观的接待工作,搞好实验技术资料的积累、管理和实验中心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校时,代行主任职责。